求实创新 努力推进保险监管能力现代化
——与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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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5月,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局级主要领导培训班上也指出,要“大力推进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并阐述了监管现代化的4个方面内容。山西保监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项俊波主席讲话精神,优化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努力提升监管能力。
7月30日,《中国保险报》执行总编辑李俊岭在太原与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对话,就推进保险监管能力现代化相关话题进行了交流。两个半小时的交流,透露出该局清晰的监管思路和方法。
从“4个方面”深化对监管能力现代化的认识。一要坚持市场化原则。核心是处理监管与市场的关系,通过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定位,通过对机构、产品的审核等手段,更好地发挥监管部门宏观调控作用。二要符合市场发展现状。就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了解实情,遵循规律,对症下药,解决实际问题。三要顺应国际监管趋势。现代化不是“西方化”,但成熟市场经济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化解风险、审慎监管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四要善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增强对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使用能力,提高监管效率。
明确监管的“4个目标”。2012年,保监会党委提出“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定位后,山西保监局分析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保险的金融属性和监管者的角色定位,借鉴国际保险监管发展趋势,明确将“服务有提升、市场有秩序、风险防得住、发展有特色”作为监管目标。
提升干部“4个能力”。为了完成监管任务,实现监管目标,山西保监局通过学习培训、交流轮岗、基层锻炼等方式,重点培育干部的调研能力、检查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比如,为将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制定落实措施,双周以局务会督促,每月以签报形式督办,半年报告工作进展,年底进行工作总结考核,确保重要部署不落空。
探索解决“监管力量有限与监管任务繁重”这一基本矛盾。从省域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保险机构和保险业务主要在县市,而监管机构只设在省级且人员有限,监管力量有限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是省域保险监管的基本现状。为了解决这一基本矛盾,山西保监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一是健全非现场监管制度。实行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兼顾、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每半年对所有市场主体进行一次全面“会诊”,形成“体检报告”,有针对地下发监管提示函,改变“了解点上情况多、面上情况少”“事后处理多、事前提示少”的状况。二是建立监管巡查机制。每季度通过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统一组织深入县域市场的巡查,每年实现对119个县市区巡查全覆盖。通过巡查,了解市场现状,听取监管建议,促进监管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特别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山西保监局抓作风建设注重系统性、针对性和持续性,做到真抓和抓实。一是整体部署分步抓。2011年提出“团结、进取、严谨、科学”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3年来,先后以“执行力、思想方法、纪律性”建设为主题,不断推进。二是针对问题持续抓。每年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专题讲,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进行纠改。三是引导批评两头抓。既重视正面引导,培养正气,又敢于批评,狠刹歪风。持续的作风建设,为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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