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就偿二代监管再征意见
2014-10-17 15:13:29来源:
新闻晨报作者:
孙子清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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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孙子清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流动性风险(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继今年4月保监会向各保监局及部分保险公司征求意见之后,此次二度征集,并组织全行业开展首次现金流压力测试和监测指标定量测试。
偿付能力监管向来是保监会监管工作的重点,而偿二代的建设也正在稳步进行。作为保险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能否履行赔偿责任的重要表现之一。对偿付能力进行有效监管,则能同时保护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利益。而在快速成长的保险行业,为了避免“野蛮”生长,加强对于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保险会方面也表示,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流动性风险的危害性和严峻性得到更加广泛和深刻的认识。由于流动性风险无法通过计提资本要求的办法来进行监管和防范,因此对这一风险的管理和监测,是偿二代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采纳了国际通行的流动性监管框架,即风险管理、监管指标、压力测试“三位一体”,还统一了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流动性监管规则,消除了产、寿险公司之间不必要的监管规则差异,避免集团内产、寿险之间出现监管套利。而同时也联系了我国的实际,根据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数据测算了各项监管指标,以准确反映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征求意见的同时,保监会组织开展了我国保险业首次全行业的现金流压力测试。此次压力测试中,产险公司需要测试的两个压力情景分别是新业务保费同比下降20%和赔款现金流上升20%,寿险公司需要测试的两个压力情景分别是新业务保费下降20%和退保率上升200%。
下一步,保监会表示将根据定量测试结果和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及压力测试情景进行修订完善,并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保监会动作频频,连续发布各项针对保险业风险问题的监管措施。
就在此次征求意见稿发布的前一天,保监会的目光还聚焦在保险公司投资信托产品的问题上,而同一周内,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风险管控问题也被其纳入了简介监管的范围之内。保监会的频繁出手,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保险行业能够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中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