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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保险服务业是贯穿诸多领域的完整行业体系。”姚庆海说,要站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推进保险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建设一个在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姚庆海认为,还应将现代保险服务业理解为传统保险服务业的升级版。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类知识的不断积累,部分服务业借助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塑造产业新优势。现代保险服务业是保险服务业的自我革新和升级,通过保险服务业的改革和创新,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即建立起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同保险需求。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关键是依靠创新驱动,通过产品、渠道和服务等三方面的创新,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高质量服务,改善保险服务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新时期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在姚庆海看来,未来10年,我国保险业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全社会保险意识将明显增强,完成从“被动买保险”向“主动买保险”的转变,进入人人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大保险时代;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保险产品将日益丰富,完成从“以大群体为中心设计产品”向“以小群体为中心设计产品”的转变,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从监管者角度来看,保险政策与制度将不断完善,完成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到那时,消费者、企业、监管者之间的关系将更加和谐,我国保险业竞争力将进入世界前列。
保险成为重要的政策工具
姚庆海认为,中国社会正在历经两个重要的转型,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在新的历史时期,保险业将立足风险管理基本职能,延伸至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领域,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关联度的有效工具。
具体来说,一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近年来,我国初步建立了国家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性养老的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和公共医疗、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三支柱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使其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对于放大财政资金效用、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运用经济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可以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变社会问题为经济问题,促进相关责任纠纷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三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风险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几乎年年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能够在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转移和经济补偿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综合自然灾害风险的保险体系,运用保险方式转移巨灾风险,建立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要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致富提供重要保障。“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发展“三农”保险,不仅有助于农民规避农业生产经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对农业生产加以保护和支持,而且可以发挥保险的信用保证功能,对满足广大农民保险保障需求和广大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政府对“三农”保险的宣传力度的提高和农民对“三农”保险的认识逐渐加深,“三农”保险已经被农民所接受,而且在风险防范降低经济损失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三农”保险的积极作用,需要在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
五要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但也存在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承保业务竞争加剧甚至出现亏损的背景下,保险资金运用不仅成为维持保险业持续经营的生命线,而且其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可以有效应对投资周期长的国家基金项目或者民生项目,服务经济发展;此外,推动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可以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融资结构,改善实体经济债务结构,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