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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可投创投基金 为小微企业提供近2000亿元增量资金

2014-12-16 08:19:20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记者 赵广道 见习记者 冯娜娜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险资可投资 创业投资基金
可为小微企业间接提供近2000亿元增量资金

 

    本报讯【记者 赵广道 见习记者 冯娜娜】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中国保监会新皇冠体育: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新国十条”中曾提到的“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明确落地。

    《通知》界定了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企业的范围。所谓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依法设立并由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主要投资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企业,是指处于初创期至成长初期,或者所处产业已进入成长初期但尚不具备成熟发展模式的未上市企业。

    此举也是确保保险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导向,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了与现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政策和国家创业投资基金政策的链接。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贺永发认为,“《通知》是保险业助力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一步,是落实‘新国十条’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或许是为未来险资投资新三板做准备,毕竟新三板新皇冠体育:的是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代表着中国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

    保监会也提到,《通知》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可将保险资金可投资的股权由成长期、成熟期企业拓展至涵盖创业期企业在内的各发展阶段,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政策布局,增强资金运用灵活性,分散投资风险,并支持保险机构积极融入创业企业引领的经济转型和科技创新,适应经济新常态,把握发展新机遇,分享新一轮经济增长成果。

    此前,国家多部委曾下发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目前,有关保险机构通过股票、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已直接和间接投资中小微企业500多亿元。

    按2014年10月末保险业总资产测算,此举可为小微企业间接提供近2000亿元的增量资金,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资本基础。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称,保险监管机构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顺应了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也为险资运用打开了新的通道,但实际情况是,目前的险资投资通道与10年前相比已增多,是否所有险资都会进入创业投资基金,可能尚需时间检验。小微企业多属创业型企业,其中不乏类似20年前阿里巴巴一样的企业,但毕竟不是成熟的大型企业,投资风险相对而言更大。全国170余家保险公司都有相对独立、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短期内应该不会出现蜂拥而至的景象。

    贺永发认为,短期内对险资运用不会有太大影响,首先,基金公司没有相关产品推出,险资进入的时间自然要顺延;其次,保险资金监管适度偏紧的政策导向也使得真正进入的时间会延后。

    《通知》明确基金管理机构是监管着力点,也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了一系列限定,包括其应当不是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首只创业投资基金、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等。

    考虑到创业投资基金所投创业企业的风险特征,《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遵守现有权益投资监管比例基础上,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余额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2%,投资单只基金余额不超过基金发行规模的20%,同时规定单只基金投资单一创业企业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发行规模的10%,通过层层分散,充分化解单个创业企业投资失败的风险。

    在投资政策衔接方面,考虑到除创业投资基金外,通过其他股权基金适度投资创业企业,以及通过母基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是市场常见做法,《通知》从实际出发,支持保险资金以上述两种方式开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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