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祖兆林】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省金融办、省财政厅、江苏保监局等六部门日前出台金融扶持家庭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农业保险服务机制,完善涉农保险产品体系,推进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意见还提出,成立由省农委、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协调小组,加强家庭农场金融扶持问题研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意见提出,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三农”保险服务网点服务功能。落实“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农业保险服务规范。推进农业保险减灾工作,统筹设计农业保险险种和农业防灾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防灾减灾服务。
针对家庭农场实际保险需求,由保成本向保产量、保收入和保市场价值转变,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开展生猪和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机具保险、雇主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业务。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
意见要求,开发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家庭农场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建立保险公司、银行及政府风险共担机制,试点地区地方政府可设立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各省辖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所辖试点地区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补偿基金进行配套补偿,支持试点工作开展。
六部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用评价与信贷投放相结合,将家庭农场信用评级和主要成员信用状况一并纳入信用管理,夯实信用信息基础,并从中筛选出一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管理比较规范、收益相对稳定的家庭农场作为支持重点,支持守信家庭农场融资。根据家庭农场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合理测算可贷资金额度,对家庭农场贷款适当给予利率优惠,针对不同类型和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提供差别化的融资方案,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的原则给予信贷支持,大力拓展产业链融资,支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产品专业市场+家庭农场”等模式,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获取能力。鼓励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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