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补充保险“长寿风险”覆盖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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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康民
1月1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正式发布《2014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指数大中城市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大中城市企业员工福利指数为66.5,处在基础水平。一级指标中,充实性指数、公平性指数、满意度评价指数和效益评价指数分别为71.4、62.6、65.6和65.6,显示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处于基本水平的中间偏下位置。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表示,指数发布会影响社会民众关注自身的福利状态,引导他们参与全社会福利保障水平的提高;同时,让政府对目前的员工福利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为他们今后的决策提供一个更好的参考。而且,发挥商业保险在其中的作用,都会产生一个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在解读这一指数时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是员工获得福利保障项目的公平性“待提升”。在4个一级指标中,公平性指数最低,企业对员工取得福利保障项目设置了条件约束。其中,超过五成的企业在“工作年限”上设置了约束条件;略超过四成的企业在“工作表现”上设置了条件;接近四成的企业对“职级”有要求;将近三成的企业把商业补充保险类福利限定在“关键岗位或部门”。这说明,目前商业补充保险的可及性和公平程度还存在着较大问题。
二是商业补充保险及非保险福利范围“需扩大”。进一步来看,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好,超过九成;商业补充保险和非保险福利的覆盖范围不够理想,其中前者只有五成半左右。同时,企业已经提供的商业补充保险项目并没有完全涵盖职工可能遇到的所有风险,商业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规避“疾病风险”产品在已提供商业补充保险项目的公司中,普及率为六成左右,而企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等规避“长寿风险”产品在已提供商业补充保险的公司中,普及率仅为四成左右。
三是为商业补充保险实用程度和服务满意度“点赞”。对于商业补充保险而言,影响员工满意度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商业补充保险实用程度和服务满意度。调查显示,员工对商业补充保险实用程度表达“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合计高达67.6%,而认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比例合计是10.7%;对商业补充保险服务状况表达“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员工比例合计高达62.3%,而认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员工比例合计是13.1%。可以看出,商业补充保险无论是实用程度和服务满意度都获得相对较高的评价,但也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服务状况。
可以看出,《报告》通过建立福利保障的量化指标,反映出一系列问题:如企业对员工取得福利保障设置条件,员工期望的福利与企业提供的存在供需错位,以及企业、员工对健康和养老保障认识及准备不足、不同行业存在福利保障的差距等。总体来说,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议,“在人口红利优势正在消失的当下,企业在薪酬管理体系上,即工资、奖金和福利之间做出适时的甚至前瞻性的调整已是必然,即有条件地向“福利”上做出适度倾斜。当然,企业的福利保障建设客观性需要各种商业性保险和年金产品,这就要求我们保险等金融行业在向社会提供相关保障性产品和服务上做出更大的努力。”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赵世洪、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在对指数研究工作的点评中,均对指数研究和发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赵世洪认为,指数研究工作是一种由行业协会、企业、工会组织、学术研究共同合作,运用社会力量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尝试,指数的发布将成为党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成为企业改善员工福利的重要动力,以及提高员工福利保障的有力推手。
袁序成指出,该指数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保险业积极贯彻“新国十条”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国家社会民生、福利保障建设的重要实践,填补了我国在企业福利保障等研究领域的空白。
指数研究工作独家承办单位平安养老董事长兼CEO杜永茂表示,平安养老一直以推动保险行业的社会地位提升和公众认同度为使命,并以该指数研究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作为一家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国家民生福利保障事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责任。
朱进元表示,中保协在2015年还将联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和平安养老保险共同研究“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以期在推动和引领保险业服务社会保障事业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详见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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