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报道”之一
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走向前台
编者按:近日,中国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对于保险业,诚信是其发展的基石。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值此保险业首个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之际,《中国保险报》推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报道”,全方位解读《规划》对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敬请关注。
□本报记者 赵广道
春节前夕,上海一中院最有分量的法槌声无疑是针对泛鑫案主角陈怡的。陈怡置诚信于不顾,以保险之名行诈骗之实,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实际上,在泛鑫案发后,在中国保监会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上海、浙江、江苏三地保监局统一协调,加强联动,让涉案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保护,保险监管部门的责任和担当此刻更加凸显。而这一判决对于保险业信用环境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进入新的一年,今天的保险监管者主动适应新常态,正本清源,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切实肩负起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近日,中国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通过构建行业信用体系,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诚信是保险业的内在属性和运行基础。”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陶存文表示,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制度安排,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特殊行业,因其专业性、负债性和长期性特点,会比其他行业更看重诚信,更强调契约精神。而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可有效减少或避免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
《规划》对“两大领域”即保险商务领域和保险政务领域重点着墨。“《规划》是保险业实践的必然结果,在保险业大发展的背景下,保险市场的所有参与者包括保险监管机构都需要诚信的约束。” 陶存文说。
保险商务领域方面,《规划》分别从产品开发、保险销售、保险服务、资金运用四个方面,对可有效维护商务关系、降低经营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商务诚信进行了全方位的安排部署。
比如,《规划》明确指出要推进保险销售诚信建设,规范保险销售合作模式。通过完善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模式,确保双方能真正有效地依据商业合同履行职责和义务,健全代理佣金等中介服务费给付制度,在长期人身险、车险等业务领域推行回访后付佣制度。同时还重点提出要推动保险公司合作方的信用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抑制虚假骗赔,对扩大损失、虚构业务套取费用等失信行为惩戒。相信随着《规划》的进一步落实执行,类似泛鑫案中所反映出的保险中介行业问题将迎刃而解。
保险政务领域方面,《规划》从坚持依法行政、发挥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守信践诺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对加快推进保险政务诚信建设作出了安排。作为保险政务主体,保险监管机构的诚信水平对其他保险信用主体的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而此次《规划》中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公平行使行政权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详细规划都让人为之眼前一亮。
“政务公开难等问题是政府通病,全面推进也确实有难度,但《规划》表明了我们的决心和信心。”保监会相关人士说。对此,陶存文也表示,保险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对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当然,不容否认的是,当前保险业仍不同程度存在销售误导、理赔难等不诚信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保险业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但从之前大刀阔斧地减少、下放行政审批权,到每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再到《规划》出台,保险监管者不断自我加压,充分表明了保险监管机构变革创新的决心和勇气。内诚于心,外信于人,在保险监管者决定将诚信贯穿到保险经营管理全过程,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正式走向前台时,全方位、高品质的保险服务将指日可待。
“已经融入到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保险业,其信用体系建设对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影响深远。”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总裁谷国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