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无法交纳保费,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保费豁免功能往往搭配在养老险、重疾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等险种上。
今年5月,中国人寿安溪县支公司就豁免了年轻母亲李某为其女儿投保的国寿英才少儿保险(99版)此后6年的保费8046元,让母亲的爱继续呵护女儿的成长。
41岁的李某是安溪县某同业财险公司的一位员工,自2004年起在中国人寿安溪县支公司为自己投保了1份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2份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并为女儿购买了1份保额3万元的国寿英才少儿保险(99版)。丈夫陈某自2000年起也在中国人寿安溪县支公司为自己投保1份康宁终身保险和1份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李某不幸于2015年5月因宫颈鳞癌病故。中国人寿安溪县支公司接到理赔申请后,快速完成索赔材料审核,及时处理审批,于资料提交后4天内结案,并于结案后次日将18万元身故保险金转至受益人账户中,同时豁免其女儿的国寿英才少儿保险(99版)此后六年的保费。其女儿在18周岁可领取9000元的成才保险金,22周岁时可领取9000元立业保险金,25周岁时还可以领取12000元安家保险金。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购买保险,或者说不是每个人都为自己购买了足够保障的保险,但力所能及地为自己、为家人购买保险更体现了一份真挚无私的爱。李某丈夫在妻子病世后,又向中国人寿安溪县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年交保费2万元的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继续延续对家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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