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成功签订首单农村自建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协议,为石狮市永宁镇沙提村一村民及其家庭成员和该村民所有的房屋从业人员提供34万元风险保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石狮支公司积极主动参与辖内各村(居)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农村自建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内容及理赔流程等,得到了各村(居)委会的鼎力支持。
根据协议,自建房的从业人员(含房屋所有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保险单载明的施工地址内从事建筑施工及相关工作,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自建房房屋所有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石狮支公司将给予赔付。另外,自建房房屋所有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施工地址内从事建筑施工及相关工作,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自建房房屋所有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石狮支公司也将负责赔偿。
接下来,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将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师对已投保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向房屋所有人出具安全生产建议书并抄送所在村委会,引导群众、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主动改造存在的安全隐患,共同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农村自建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