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的一场车祸,把黄先生原本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瞬间打破了。今年2月15日,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客户黄先生驾驶三轮电动车,因他人驾驶的车辆临时停车在路边,未按规范操作导致车辆发生溜车,与后方的黄先生发生碰撞,造成其当场身故。
接到报案后,泉州分公司第一时间查询客户保单信息,发现黄先生于2011年8月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3000元;2018年6月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年交保费25元。随后,泉州分公司安排调查人员了解交通事故情况,确认出险事故为保险责任范围内,材料都齐全,立即按照保单约定赔付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合计12.05万元。虽然这笔赔款不能挽回客户的生命,但延续了黄先生对家庭的爱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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