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人保财险福鼎支公司营销员张驿,经过三年努力,通过几宗路权赔偿纠纷行政复议。促进了福建省物价局重新修订《福建省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
2007年间,一名客户向张驿抱怨撞坏高速公路收费站一根电动横杆被要求赔偿2000元太“黑”,张驿同志通过了解该电动横杆的实际价值仅为200元,为了减少不合理赔款,他走上行政复议之路,通过行政复议;高速公路宁德路政大队主动退还不合理赔款1800元。
2008年2月,客户郑某将高速公路一监控云台撞坏,路政部门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新皇冠体育:正式核定福建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的批复》,要求郑某赔偿57000多元,通过行政复议,路政部门同意评估;最终仅赔33000元,为支公司减少赔款24000多元。这些复议成功经验让张驿同志坚定信心,他带着相关案例,不断奔波于省,市有关部门,他的案例反映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权定价严重虚高等问题引起福建省物价局领导高度关注;福建省物价局同时也来信告知他,调整高速公路路产赔偿办法已被列入09度福建省物价局效能考核督办案件。并邀请他参加高速公路路权赔偿的调研,会上他的意见与建议也被省物价局采纳。
据了解,新修订《福建省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增加了多个原则性的规定,比如今后对公路路产损坏后,可以修复的,以修复为主;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申请评估;当事人对损坏路产进行赔偿后,告知当事人可以取走残值的权利等。这一系列规定对公司乃至整个行业的经营都带来积极影响,是我是司营销人员对不合理赔款挑战的重大成功。
(黄钢生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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