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支公司客户服务部送赔偿金到客户家
2010-04-29 16:23:46来源:
中国人寿建宁县支公司作者:
綦正福 王娜娜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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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意外无情 国寿有情
——建宁县支公司客户服务部送赔偿金到客户家
本网讯 2009年12月21日下午5时左右,中国人寿建宁县支公司一名被保险人黄某在建宁县均口台田山场清山造林时不慎被木头砸伤,造成颈椎骨折伴截瘫,经建宁县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治疗,共花费治疗费二十多万元,终因伤势严重于2010年1月12日在家中死亡。2010年2月8日接95519报案后,中国人寿建宁县支公司调查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被保险人黄某分别于2009年3月5日、2009年12月4日向我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中国人寿康健卡(A款)保险,两份保单总保额173000元,2006年5月16日投保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基本保额10000元。
4月19日,中国人寿建宁县支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与个险农村区部负责人一行3人,专程来到被保险人黄某家中,将193000元意外身故赔偿金送到被保险人妻子手中。这是我司自成立以来第二笔最大金额的理赔给付案。受益人接过理赔金时,万分感慨对工作人员说:“非常感谢中国人寿,你们的服务真好。我们借了十几万元钱,花费了二十多万元医疗费却仍然救不了我丈夫的命,多亏有参加保险,不然今后不知怎么办,保险确实给我家人解决后顾之忧。”在旁邻居们也颇有感触:中国人寿真的不错,及时将赔款送上门,值得信赖!
意外无情,国寿有情。通过送赔款上门,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寿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极大诠释了中国人寿“1+N“的综合服务理念,更提高了农民群众保障意识,认识到人的短暂一生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保险确实是能够给自己与家人解决后顾之忧。
(綦正福 王娜娜)